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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的性质

音的性质

  有四种性质,即"音色"(由于乐器大小,形状差异及演奏方式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音响效果,如钢琴与小提琴、长笛与小号、古筝与二胡等等,具有明显的个性特点,听来有十分明显的差异,这就是音色不同的原因);"音的高低"(音区不同);"音的长短"(延续的时间);"音的强弱"(力度的差异)。音乐作品就是由不同高度、长度和强度的乐音有目的的有机组合体,音乐作品的艺术表现力也依据上述四种音的特质而产生的,事实上,今后在音乐的学习和实践中,四种因素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
    音(Ton)是一种物理现象。物体振动时产生音波,通过空气传到耳膜,经过大脑的反射被感知为声音。人所能听到的声音在每秒振动数为16-2000次左右,而使用到音乐中的音(不含泛音),一般只限于每秒振动27-4100次的范围内。音的高低、强弱、长短、音色取决于物体振动的状态。

  音色(Tone-color)指音的感觉特性。发音体的振动是由多种谐音组成,其中有基音和泛音,泛音的多寡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了特定的音色。音色是音乐中极为吸引人、能直接触动感官的重要表现手段。一般来说,人们区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,音乐的颜色分为人声音色和器乐音色。人声音色高、中、低音,并有男女之分;器乐音色中主要分弦乐器和管乐器,各种打击乐器的音色也是各不相同的。

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【字体: 】 2007-11-6 22:02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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